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仙游县教育局转发福建省教育厅 关于遴选“十三五”第一批中小学学科 教学带头人和名校长后备培养培训人选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3-30】 【作者:/来源: 】 【阅读: 次】【关闭窗口】

仙游县教育局转发福建省教育厅

关于遴选“十三五”第一批中小学学科

教学带头人和名校长后备培养培训人选的通知

 

各学校:

为了更好的开展省级“十三五”第一批中小学学科教学带头人培养人选和名校长后备人选培训对象的遴选工作,现将《福建省教育厅关于遴选“十三五”第一批中小学学科教学带头人和名校长后备培养培训人选的通知》(闽教师[2017]9号,见附件1)转发给你们,并就做好我市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各学校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十三五”中小学名师名校长培养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闽教师[2017]8,见附件4)精神和要求,坚持好中选优、宁缺毋滥、逐级推荐的原则,认真有序地做好各项工作,推荐人选须在校内经公示无异议后方能上报。县局在学校推荐的基础上,召开专家推荐会遴选推荐人选。

二、各学校要高度重视本次遴选推荐工作,指定专人负责,务必于41日前将以下推荐材料:1、《福建省“十三五”中小学学科教学带头人培养人选推荐表》和《福建省“十三五”中小学名校长后备人选培训对象推荐表》一式二份(见附件1;2、《福建省“十三五”中小学学科教学带头人培养人选汇总表》和《福建省“十三五”中小学名校长后备人选培训对象汇总表》一式一份(以excel表样汇总,见附件1);3、相关证明材料各一份(见附件5),报我局人事与师资管理股(联系人:郭求真,联系电话:8398230,表格电子版请发邮箱:xyxjyjrsg@126.com)。

 

附件:1、《福建省教育厅关于遴选“十三五”第一批中小学学科教学带头人和名校长后备培养培训人选的通知》(闽教师[2017]9号)

      2、《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十三五”中小学名师名校长培养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闽教师[2017]8号)

          3、推荐人选应提供的证明材料清单

 

 

仙游县教育局

2017年3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