仙教〔2016〕267号
仙游县教育局关于中小学、幼儿园本学期末
和下学期初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学校:
根据省教育厅下发的《福建省义务教育课程实施计划(试行)》(闽教基[2004]13号)、《福建省普通高中课程设置与教学管理指导意见(试行)》(闽教基[2006]30号)、《关于规范中小学校历和作息时间安排有关事项的通知》(闽教基[2006]79号)、《关于严格执行中小学校历和作息时间有关事项的通知》(闽教基[2008]60号)以及莆田市教育局关于2015-2016学年和2016-2017学年校历安排,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现将本学期末及下学期初的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校历安排
1、本学期结束时间:
初中、小学、幼儿园:2016年7月1 日学期复习考试结束;
高中:2016年7月13日学期复习考试结束。
2、暑假:
小学、幼儿园:2016年7月4日-8月28日;
初中:2016年7月2日-8月28日;
高中:2016年7月14日-8月28日。
3、下学期开学上课时间:
8月29日开学,9月1日正式上课。
二、本学期末工作要求
1、各校应根据时间的安排,提前有序地安排好学期末各项工作。有关学校要抓好各学科期末复习工作,做好各级各类考试、考查组织安排工作;小学六年级质量监测由县统一组织。
2、各校要做好学生的综合素质评定工作,认真填写每位学生的学业成绩和操行评语,并组织教师开展全面家访,分发学习成绩册;同时,查摆“易流”对象,做好防止流生工作。各校要编制毕业生花名册,高、初中上报县教育局,职业高中报送市教育局职成科,做好验印工作。高、初中毕业生学籍网毕业操作处理从现在起抓紧落实,7月30日前保质保量全面完成。职业学校要依托县级职教中心、做好中职招生宣传工作。高中阶段学生参加高考后,各校要组织开展有益的社会实践活动,以及进行就业创业指导,让学生参加相关企业招聘供需见面会等,并把未能升学且有就业愿望的毕业生花名册报送县招生办考务组,把就业创业指导材料报送县教育局职成教股(发送邮件至xyxzcj@163.com)。同时,要动员和组织未升学初高中毕业生参加劳动预备制培训。
3、各校要组织有关人员清点校产,并做好教学设备管理和使用情况的检查、登记、归档。教职工借用的物品等要全部交还学校。组织人员认真稽查账目,清理和退还多收的金额并做好校务公开工作。要利用暑期时间,做好校舍修缮和校园美化等工作,大力营造整洁美观的校园环境。
4、各校在暑假前必须进行全面彻底的卫生大扫除。学生离校前要做好暑期的安全教育工作并发放致学生家长一封信,告知预防溺水、交通安全等安全教育及暑期放假时间和下学期开学时间。暑假期间要切实加强校园安全保卫工作,要安排人员护校并有行政人员带班,做好来访来客登记和文件报刊收发等工作。
5、各校要对一学期来的学校管理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并组织教师对一学期来的教育教学工作进行认真反思和总结,布置教师熟悉下学期所担任的课程,并提前做好备课相关资料收集等准备工作。各中学要组织教师认真做好中考、高考试卷研讨与质量分析,明确考试改革新动向;县教师进修学校要开展“高考之后话高考、中考之后话中考”专题活动,特别是要组织教研员和各学校毕业班教师、参加中高考评卷教师,认真分析高考全国卷和中考命题的变化,以更好地指导学校教育教学、教研教改工作。
6、各学校要持续开展创建“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县”有关工作,暑假期间要切实做好省督导评估整改项目的落实和迎国检各项准备工作,查漏补缺,提升优化,确保顺利通过省复查和国检。
7、暑假期间严禁乱办班、乱收费。各校要严格执行各级关于“减负”工作的通知精神,义务教育阶段严禁组织暑期补课;国家和省、市、县有关部门都将开展“减负”工作明查暗访活动,各校务必引起高度重视,认真落实,违者将追究学校领导和相关人员的责任。普通高中学校高二升高三年级暑期需要组织学生辅导的,要严格按照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小学校教学辅导等有关事项的通知》(闽教基〔2015〕3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在坚持学生自愿和不收取任何费用的前提下,暑期可安排不超过两周时间的答疑、辅导,各有关高中学校要创造条件开展分层次答疑和个性化教学辅导;暑期开展教学辅导的,学校须向县教育局提出申请,并承诺不向学生收取任何费用,经县教育局审核并报设区市教育局批准后,学校方可组织实施;为便于监管,暑期教学辅导时间要以县为单位统一安排;各有关学校要加强暑期教学辅导时段学生安全教育和管理,制定安全工作预案,明确工作分工和工作责任,确保师生安全。
8、各校要按照暑期教师培训计划安排,组织教师参加各级各类的培训,做到时间、人员、质量“三保证”。要利用暑期时间,组织开展教师读书活动,学习教育法律法规、学习课程改革论著、学习教育教学专著、学习课程标准、学习教师专业标准,并于新学期初组织学习研讨活动,评选优秀读书心得,增强学习成效。新学期开学前,各校要组织教师认真做好年度考核工作。
9、各校要按照县招委会《关于2016年各级各类学校招生工作的意见》(仙招委[2016]1号)文件和县教育局下达的2016年各级各类学校招生计划要求,在暑假期间组织人员认真、规范做好招生工作。各初中生源校要按要求做好中等职业学校生源推荐和报考招生工作。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坚持免试就近入学,不得违规提前招生和举行任何形式的选拔性考试,不得将学科竞赛成绩、特长评级与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录取相挂钩;严禁以各种名义在校内分设重点班和非重点班,秋季学期义务教育新生继续全部实行均衡编班,所有公办、民办学校都要在局下乡组或包校督学的监督下,实行电脑摇号随机分班、班主任随机抽签确定的编班方式均衡编班;严禁超计划招生或以借读等形式违规办学,坚决杜绝班生额超过66人的超大班额现象,消除超过50人的大班额现象。
10、各中心小学要主动联系并积极配合乡镇做好无证民办幼儿园的清理整治规范工作,加大不合格民办幼儿园整顿取缔力度,加强对民办幼儿园的管理,规范办学行为。
三、下学期初工作要求
1、2016年秋季,各中小学要严格执行《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有关工作意见的通知》(闽政办[2010]8号)、《福建省教育厅关于以试点改革引领中小学推进实施素质教育有关工作的通知》(闽教基[2012]42号)和《福建省教育厅关于调整义务教育课程设置及比例的通知》(闽教基[2014]17号),按照课程实施计划开齐、开足、开好各门课程,坚决纠正随意加深课程难度、随意增减课程和课时、赶超教学进度和提前结束课程的现象。要科学制订学生在校作息时间,落实教育部关于开展“体艺2+1项目”和开设书法课等工作要求。一、二年级每周26课时,三至六年级每周30课时,每课时40分钟。要严格控制学生的课外作业总量,小学一、二年级不留书面家庭作业,其他年级书面家庭作业量控制在1小时以内。要强化体育课和课外锻炼,切实保证学生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时间,没有体育课的当天,学校必须在下午课后组织学生进行一小时集体体育锻炼。全面实行大课间体育活动制度,每天安排25~30分钟的大课间体育活动。要每天安排10分钟眼保健操。要严格控制考试次数和试题难度,每学期实行期中、期末两次学科考试,各学科考试及格率均应达到80%以上,全科及格率应达70%左右。
2、学校行政、后勤人员应提前到校做好期初各项工作的安排,课任教师要提前备好一周的课,并按照校历安排保证上好第一节课。因特殊原因需调整校历安排的,必须书面报告县教育局审批。
3、加强安全教育。各校要加强对开学前的校园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特别要组织人员对校舍、围墙、厕所、露天宣传栏和篮球架等体育设施以及建筑物的属件附构的检查,对存在安全隐患要登记备案,落实整改。学校和班级要组织上好开学安全教育第一课,增强学生的安全意识,确保开学各项工作顺利进行。
4、新学期开学时,各校要认真组织动员学生按时到校办理入学注册手续,配合乡镇做好起始年段组织入学入园和招生工作,确保学前阶段和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少年就近按时入学。对适龄而未入学的对象要组织人员进行动员并及时向乡镇(街道)、社区(村居)报告,积极配合当地政府,采取强有力的措施动员学生入学,确保辍学率严控在省定标准之内。对年辍学率较高的学校将实行“黄牌警告”、单列管理并重点跟踪督查。同时,各中小学要做好已毕业年级学生升学去向跟踪、取证工作,并编制好毕业生去向跟踪花名册,将电子文档于9月30日前按学校类别发送到局中教股、初幼教股邮箱。
5、各校要结合本校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新学期学校工作计划、德育工作计划及处、室、年段、组等工作计划,并根据《课程计划》和《关于规范中小学校历和作息时间安排有关事项的通知》,科学安排好“三表”。各校要结合红军长征胜利八十周年,认真组织开展“中小学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月”活动,教育和引导学生了解民族精神的丰富内涵,感受民族精神的伟大力量,树立民族自尊心和自豪感,自觉把自己的成长同祖国的命运结合起来,更加清楚地认识到自己肩负的历史使命。
6、各校必须严格执行县物价局、财政局和教育局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收费要公示、公告,做到公开透明,严禁增加项目和提高标准。
以上通知,希各遵照执行。
仙游县教育局
2016年6月17日

仙游县教育局办公室 2016年6月17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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