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做好乡村学校从教30年教师荣誉证书颁发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5-27】 【作者:/来源: 】 【阅读: 次】【关闭窗口】
转发关于做好乡村学校从教30年教师荣誉证书颁发工作的通知 各学校: 现将《福建省教育厅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转发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做好乡村学校从教30年教师荣誉证书颁发工作的通知》(闽教师[2016]1号),转发给你们,请根据《通知》要求,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认真组织符合条件的乡村教师(不含县城所在地)做好填报工作,并于2016年6月4日前,将《乡村学校从教30年教师荣誉证书登记表》2份和《乡村学校从教30年教师荣誉证书登记人员信息汇总表》1份(盖章)报送至我局人事股,同时将《乡村学校从教30年教师荣誉证书登记人员信息汇总表》电子版拷贝上送。 注:1.受过刑事处罚、处分期未满和正在立案审查不列入填报;2.时间紧急,学校边摸底边公示;3.离退休教师按所属学校办理;填报过程有疑问请联系朱明荣、朱木生。 电话:0594-8398230、13799621288、18030351062 附:《福建省教育厅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转发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做好乡村学校从教30年教师荣誉证书颁发工作的通知》(闽教师[2016]1号)
仙游县教育局 2016年5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