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仙游县华侨中学地震应急避难场所工程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7-04-05】 【作者:/来源: 】 【阅读: 次】【关闭窗口】

仙游县华侨中学地震应急避难场所工程招标公告

一、工程概况: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及地震应急避难的需求,经校务会议研究,拟对仙游县华侨中学地震避难场所工程进行建设。本工程经福州中天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预算审核造价为265405元人民币(详见预算书)。根据仙教[2016]239号文件有关规定,按预算下浮18%,发包价219159元。工程地点:仙游县华侨中学。

二、投标人须知:

1.资质要求:单位应具有仙游县内注册、独立法人资格、符合规定资质(三级及以上建筑资质)的条件,且未因违规限制参加相应项目投票的潜在投标人,方可参与投标。具备承担本招标工程项目的能力并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具有独立法人的企业。

2、投标人须提交的材料:资质公司法人授权委托证书、企业资质证书副本、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及安全生产合格证书复印件、企业介绍信、企业法人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银行开户许可证、投标委托人身份证等(以上材料均提供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一份)。投标履约金:投标人在决标前须提交仙游县华侨中学地震避难场所工程投标履约金人民币5000元。投标履约金以现金的形式在开标前提交,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履约金当场退还,中标人的履约金额待工程验收合格后退还。

3.报名时间:2017年4月6日上午800至2017年4月10日下午5:30止(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正常上班时间)。

4.报名地点:在规定时间内到项目所在单位(业主)报名。

5.决标时间及地点:2017年4月11日上午10:00;地点:仙游县教育局招投标委托中心三层(308室)。

三、项目施工要求

1、仙游县华侨中学地震避难场所工程建设,投标人应在投标前对工程施工范围、现场现状、地形地质情况进行实地查勘。

2、中标的公司严格桉图纸设计进行规范施工,施工工期为30天,工程质量要求合格以上。工期延迟一天扣款200元,雨天顺延或不可抗拒因素外。

3、工程所用的全部材料设备按预算审核书中的规定认质,并有相应的合格证书。

四、工程验收结算及付款方式:

1、工程验收:中标的公司按预算施工完成后,由建设单位、地震局、施工单位人员进行验收,验收标准按有关标准规范执行。

2、决标方式:经查验符合本公告要求的投标人为合格投标人,合格的投标人按预算价:工程发包价=(工程预算价-不可竞争费)×(1-下浮率)+不可竞争费。即工程发包价=(265405-8484)×(118%)+8484219159元。即发包价为贰拾壹万玖仟壹佰伍拾玖元整。投标规则如下:

1)以抽签形式每个项目按投标人报名的顺序先抽取对应号;

2)再由业主法人或委托人抽取一个球号与投标者抽取球号相对应的即为中标人。

3、工程结算:工程按实结算,并以有资质的审计单位的审核造价为准。付款方式:结算审计由中标方提供税务统一发票,竣工验收后无发现质量问题付清工程款,以转账方式支付。

五、对投标人和要求:

1、在组织招投标过程中如遇突发事件,局招投标委托中心管理人员有权作出裁定,投标人必须无条件服从。

2、投标人中标公示后,须在三日内与校方签订工程合同书,否则,校方委托局招投标委托中心重新组织投标。

3、安全问题:中标方在施工、安装等过程中出现的一切安全问题与校方无关。

联系人:李老师18965888755

                            

仙游县教育局招投标委托中心

                                  2017年4月5日